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犯罪需要同时具备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的要件。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案件的相关解释主要包括以下主要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过失损坏公用电力、邮电设备、交通设备或者其他基本设施,尚不构成犯罪的,处警告或者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一条:破坏、动摇电力设施,妨害电力设备工作人员履行职务,妨害其他依法合法使用电力设施的行为,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依法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犯罪需要同时具备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的要件。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人对其犯罪行为及其后果的认识和要求;客观方面是指犯罪人用于实施犯罪的行为或者实施犯罪所表现出的情节,以及犯罪的结果。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十二条:过失的,应当根据过失的性质、情节和后果,依法认定过失程度。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十八条:对罪犯处以罚金的,应当根据罪犯的经济能力和犯罪事实的严重程度,合理确定罚金数额;罚金数额不得超过罪犯非法所得数额。
以上是一些相关规定,具体的解释和适用还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