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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怎样区分醉驾跟酒后驾驶(黑龙江省醉酒驾驶定罪量刑标准)

时间:2023-08-15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财税服务 文档下载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醉驾的刑事立案标准为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每100毫升20毫克。具体的刑期和罚款金额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黑龙江省对醉驾和酒后驾驶有明确的区分,并规定了相应的定罪量刑标准。

一、醉驾的定义: 醉驾是指酒后驾驶机动车,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国家规定的刑事立案标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醉驾的刑事立案标准为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每100毫升20毫克。超过此标准就属于醉驾。

二、醉驾的定罪量刑标准: 1. 一般情况下,醉驾的刑罚为拘役,并处罚金。具体的刑期和罚款金额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2. 醉驾情节严重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判处有期徒刑: - 酒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 - 违反交通信号灯、标志,出现重大交通事故的; - 逆向行驶、驶入禁行区域,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 - 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醉酒驾驶的; - 醉驾后逃逸,抗拒或者妨碍交警执勤的。

三、酒后驾驶的定义: 酒后驾驶是指驾驶机动车辆时,血液中酒精含量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刑事立案标准,但已超过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行政违法标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酒后驾驶的行政违法标准为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每100毫升20毫克,低于醉驾的刑事立案标准。

四、酒后驾驶的处罚: 1. 酒后驾驶的处罚主要为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扣留驾驶证、暂扣车辆等。 2. 酒后驾驶行为被认定为违法的,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处以罚款、暂扣驾驶证、扣留车辆等行政处罚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对于醉驾和酒后驾驶的区分及定罪量刑标准仅为参考,实际量刑还会受到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的具体情况影响。因此,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建议咨询相关的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