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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行偷越国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判决书

时间:2023-08-15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财税服务 文档下载

本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XXX具有明确的犯罪故意,明知其行为涉嫌违法,仍故意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日内,向XXXX上诉。

【判决书内容摘要】

被告人XXX,年龄XXX岁,系中国公民,因犯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本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XXX具有明确的犯罪故意,明知其行为涉嫌违法,仍故意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XXX犯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判处有期徒刑X年,并处罚金人民币XXX万元。

二、被告人XXX在刑罚执行期间应予以剥夺政治权利,并在刑罚执行完毕后XXX年内受到宪法所规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的限制。

三、依法追缴被告人XXX违法所得,并上缴国库。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日内,向XXXX上诉。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诉权利。

【判决书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