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招生工作需要,经学校考试评定委员会研究决定,决定对部分招生计划进行补录。六、注意事项1.请补录申请者准时参加补录考试,逾期不予补录。特此公告,敬请广大学生及家长关注并积极参与补录申请。
根据学校招生工作需要,经学校考试评定委员会研究决定,决定对部分招生计划进行补录。
一、补录计划
1. 补录对象:招生计划未能满额招生的学生。
2. 补录名额:具体补录名额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二、补录条件
1. 补录对象必须是符合招生要求的高中毕业生,具有相应学术能力。
2. 补录对象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补录考试,并达到学校要求的分数线。
三、补录申请
1. 补录申请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报名截止时间为7天。
2. 补录申请方式:补录申请者需前往学校招生办公室领取补录申请表并填写完整后交回。
3. 补录申请所需材料:
a. 补录申请表;
b. 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
c. 高中成绩单复印件;
d. 身份证复印件。
四、补录考试
1. 补录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将在学校通知公告中另行通知。
2. 补录考试内容:补录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等相关科目。
3. 补录考试形式:笔试形式。
五、补录办法
1. 补录分数线:补录名额将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达到学校规定的分数线为合格。
2. 补录结果:补录名单将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在学校通知公告中公布。
六、注意事项
1. 请补录申请者准时参加补录考试,逾期不予补录。
2. 补录名额有限,录取名单以学校通知为准,不得异议。
3.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校招生办公室。
特此公告,敬请广大学生及家长关注并积极参与补录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