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教师朋友们:根据教育部、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宁乡市教育局决定于2023年春季开展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该工作的目的是推动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为优秀教师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请认真按照上述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于规定时间内提交给所在学校教导处(幼儿园)。宁乡市教育局日期:2023年1月20日
尊敬的教师朋友们: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宁乡市教育局决定于2023年春季开展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该工作的目的是推动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为优秀教师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
一、认定对象及条件: 1.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对象为在宁乡市区的中职学校任教满2年且具备相应教育背景的教师; 2.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对象为在宁乡市区的小学任教满2年且具备相应教育背景的教师; 3.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对象为在宁乡市区的幼儿园任教满2年且持有幼师证的教师。
二、认定程序: 1.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需于2023年2月10日至2月28日内,向所在学校教导处(幼儿园可向所在幼儿园提出申请)提交个人申请材料; 2.审核:学校教导处(幼儿园)将对所提交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教师材料将上报给教育局; 3.评定: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教师的教学实施情况、教育教学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评定; 4.认定:根据专家评定结果,教育局将公布认定名单,并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书(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证明复印件; 4.工作经历材料(包括相关聘任文件、工作证明等); 5.相关获奖、论文、研究成果等证明材料。
请认真按照上述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于规定时间内提交给所在学校教导处(幼儿园)。
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联系方式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
联系地址:宁乡市XXX街道XXX号
特此通告。
宁乡市教育局
日期: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