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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时间:2023-09-27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惠企政策 文档下载

以上为《三门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请各相关学校和考生家长遵守相关规定进行招生工作。

根据三门县教育局的规定,《三门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范围 1. 本办法适用于三门县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2. 招生范围包括三门县范围内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及其他合法办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二、招生计划 1. 学校根据教育局确定的招生指标,制定招生计划,并报教育局备案。 2. 招生计划应根据学校教育资源、教学条件和招生需求合理确定。

三、招生方式 1. 学校可以采取综合评价、考试、摇号等方式进行招生。 2. 综合评价方式应包括学生学业水平、品德表现、成长潜力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3. 考试方式应公平、公正,考试内容应符合课程标准要求。 4. 摇号方式应公开、透明,遵循随机原则。

四、招生程序 1. 学校应按照规定时间在网站、校园公告栏等宣传渠道公布招生相关信息。 2. 学生应按照学校公布的招生条件和程序进行报名。 3. 学校组织招生考试或综合评价,并按照招生计划录取学生。 4. 学校应及时公布招生结果,并通知录取学生及其家长。

五、特殊招生 1. 学校可以根据特殊情况招收特殊类型学生,如残疾学生、优秀艺术体育特长生等。 2. 特殊招生应符合相关政策和程序。

六、监督管理 1. 教育局将组织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2. 学校应按照教育局的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七、附则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一年。 2. 对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三门县教育局所有。

以上为《三门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请各相关学校和考生家长遵守相关规定进行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