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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南宁兴宁区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时间:2023-10-01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惠企政策 文档下载

根据南宁市教育局的通知,2021年上半年南宁兴宁区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事宜如下:1.认定对象:符合条件的教师即兴宁区内的在编教育工作者,包括公办学校、民办学校以及其他相关机构的教师。请各位在兴宁区工作的教育工作者密切关注南宁市教育局的通知,及时了解资格认定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如有任何问题,请与就近的教育行政部门联系,进行咨询和解答。

根据南宁市教育局的通知,2021年上半年南宁兴宁区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事宜如下:

1. 认定对象:符合条件的教师即兴宁区内的在编教育工作者,包括公办学校、民办学校以及其他相关机构的教师。

2. 认定时间:认定工作将于2021年上半年进行,具体时间将根据通知另行安排。

3. 认定条件:教师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包括教师资格证书的持有情况、工作年限以及教学业绩等。

4. 提交材料:参与认定的教师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教学评价表等,并按要求提交给认定机构。

5. 认定流程: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包括资料初审、笔试、面试等环节,具体流程将在认定开始前通知给相关教师。

请各位在兴宁区工作的教育工作者密切关注南宁市教育局的通知,及时了解资格认定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如有任何问题,请与就近的教育行政部门联系,进行咨询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