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如下:一、招生对象本章程适用于南京师范大学202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
南京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如下:
一、招生对象 本章程适用于南京师范大学202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确定报名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 2. 报名条件: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a. 具有中国国籍; b. 符合国家及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条件和相关要求; c. 持有本科学位或即将取得本科学位; d. 其他学校和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
三、招生考试 1. 考试科目:根据专业的不同,招生考试科目包括综合素质考试科目和专业课科目。 2. 考试时间地点:根据学校的安排,确定考试时间和地点。 3. 考试方式:根据国家和学校规定,招生考试可以采取笔试、面试或综合评价方式。 4. 考试成绩:考试成绩按照一定的比例计入最终的成绩评定。
四、录取 1. 录取对象:根据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学术表现和其它相关因素,确定录取对象。 2. 录取名额: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和要求,确定录取名额。 3. 发布录取结果:公布录取名单并通知被录取人员。 4. 录取手续:被录取者按照学校的要求完成相应的录取手续,交纳学费等相关费用。
五、其他事项 1. 本章程适用于南京师范大学2020年招生,如有修改或变动,以学校的正式通知为准。 2. 以上条款如与国家或学校的相关规定相冲突,以国家或学校规定为准。
以上是南京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基本内容,具体规定根据学校的正式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