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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第四批河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的通知

时间:2023-10-08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惠企政策 文档下载

根据国家和河南省有关普通话推广工作的要求,经过层层筛选和评估,我省教育厅决定公布第四批河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名单。对于符合要求的测试站,将给予相应的资质认定,并列入河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名单。

根据国家和河南省有关普通话推广工作的要求,经过层层筛选和评估,我省教育厅决定公布第四批河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站资质要求 1. 具备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服务意识; 2. 具备专门的测试场地,并配备相应的测试设备; 3. 具备合格的测试人员,包括普通话培训和测试方面的专业人员; 4. 具备完善的普通话考试操作规程和考务管理制度; 5. 具备良好的声誉和口碑。

二、测试站职责 1. 组织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包括测试报名、考试安排、试卷批阅和成绩公布等工作; 2. 定期组织普通话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市民的普通话水平; 3. 积极宣传普通话推广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4. 配合省教育厅开展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质量监控工作。

三、申报材料 1. 申报表:应填写详细的测试站信息、负责人联系方式等; 2. 测试场地证明:附上测试场地的证明材料、照片等; 3. 人员情况:提供测试人员的相关证书、资质和经验证明; 4. 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公司/机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5. 其他资料:提供测试站相关的宣传材料、推广活动报告等。

四、申报及评选程序 1. 申报截止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报送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一个月; 2. 初步评审: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初步评审,评估测试站资质; 3. 考试验证: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测试站进行考试验证,确认其测试能力; 4. 公布名单: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最终的河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名单,并在教育厅官方网站公布。

五、其他事项 1. 测试站须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进行测试工作,确保测试的公正、公平、准确; 2. 测试站须配合省教育厅开展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工作,如质量监控和数据汇报等; 3. 测试站须定期向省教育厅提交测试报告和相关工作总结。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测试站的申报工作,按照上述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省教育厅办公室。对于符合要求的测试站,将给予相应的资质认定,并列入河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名单。同时,积极参与普通话推广,提高普通话水平,为我省普通话推广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特此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