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时,法院将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罪行的主观恶性:是否有犯罪故意,是否明知非法等;2.罪行的客观性质:出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金额等;3.犯罪的手段和动机:是否采用欺骗、伪造等手段,以及犯罪的目的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4.犯罪分子的前科和社会危害程度:是否有先前的刑事犯罪记录,是否对社会、经济产生了重大危害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98 条,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未取得国家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非法出售、提供给他人使用的行为。刑法对此类罪行的量刑标准如下:
1. 根据罪行的轻重,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情节较重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情节严重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判决时,法院将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 罪行的主观恶性:是否有犯罪故意,是否明知非法等;
2. 罪行的客观性质:出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金额等;
3. 犯罪的手段和动机:是否采用欺骗、伪造等手段,以及犯罪的目的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
4. 犯罪分子的前科和社会危害程度:是否有先前的刑事犯罪记录,是否对社会、经济产生了重大危害等。
当然,实际判刑情况会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以上仅为一般性的量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