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惠企政策

江苏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通告

时间:2023-10-19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惠企政策 文档下载

具体通告如下:一、免考对象:1.取得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证书或本科层次证书的考生,可免考同等层次的科目;2.取得国家承认的其他高等教育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可免考与所获学历或学位相对应的科目;3.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具有相应工作经验的考生,可根据相关政策免考相应科目。以上为江苏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通告的主要内容,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教育考试院的官方通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申请材料。

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通知,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考)将免除部分考生参加考试的资格。具体通告如下:

一、免考对象:

1. 取得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证书或本科层次证书的考生,可免考同等层次的科目;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其他高等教育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可免考与所获学历或学位相对应的科目;

3. 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具有相应工作经验的考生,可根据相关政策免考相应科目。

二、申请方式:

1. 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书、承认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工作经验证明等;

2. 申请材料提交地点及时间将在后续通知中公布。

三、注意事项:

1. 申请免考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

2. 教育考试院有权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查和核实,对违规提交申请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取消免考资格;

3. 免考申请通过后,考生无需再进行相应科目的考试,其成绩将默认为优秀。

以上为江苏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通告的主要内容,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教育考试院的官方通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