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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关于静态管理期间2022年第一批教师资格证认定有关事宜通知

时间:2023-10-19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惠企政策 文档下载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平邑县教育局决定开展2022年第一批教师资格证的静态管理工作。平邑县教育局日期:2021年12月30日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平邑县教育局决定开展2022年第一批教师资格证的静态管理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时间安排:

- 申请时间:2022年1月3日至1月14日;

- 审核时间:2022年1月17日至1月28日;

- 公示时间:2022年2月1日至2月10日;

- 证书发放时间:2022年2月15日起。

2. 申请条件:

- 具备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种族、性别和残疾人士除外);

- 具备相关教育工作经历,其中教育类硕士研究生学历可适当降低工作经历要求。

3. 申请材料:

- 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 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 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 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 申请方式:

- 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平台进行网上填报;

- 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档案至平邑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5. 审核流程:

- 市县教育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 省级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

- 公示期进行社会监督。

6. 注意事项:

- 申请人需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合法;

- 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如有疑问,请联系平邑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特此通知。

平邑县教育局

日期: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