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珠海高新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一、招生目标与范围1.招生对象:年龄在3至6周岁的儿童。六、衔接保障珠海高新区教育局将与相关部门积极合作,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确保招生工作的衔接和顺畅,为广大儿童提供良好的入学环境和教育资源。以上为2020年珠海高新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如有变动,以珠海高新区教育局的最新通知为准。
2020年珠海高新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目标与范围
1. 招生对象:年龄在3至6周岁(截至2020年8月31日)的儿童。
2. 招生范围:珠海高新区行政区域内的儿童。
二、招生计划
1. 招生计划:根据学校情况和教育需求,每所公办幼儿园制定招生计划,确保各幼儿园的招生规模与教学资源相适应。
2. 招生名额分配:招生名额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分配,考虑儿童家庭住址、父母工作单位等因素,确保招生公平和多样性。
三、招生程序
1. 招生信息发布:通过珠海高新区教育局官方网站、媒体发布及各幼儿园公告等方式,公布招生简章、招生名额等相关信息。
2. 招生申请:家长根据要求填写招生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父母身份证等)。
3. 招生资格审核:各幼儿园按照规定对家长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儿童符合招生条件。
4. 报名提交:通过网上报名或线下提交的方式,家长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提交给招生办公室。
5. 抽签公示:对于超过招生名额的申请,采取抽签方式进行公平公正的录取,抽签结果通过珠海高新区教育局官方网站等途径进行公示。
6. 录取通知:学校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被录取的儿童家长,并告知后续办理入园手续的时间和地点。
7. 入园手续:家长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幼儿园办理入园手续,包括签订入园协议、缴纳入园费用等。
四、招生政策
1. 重点服务对象:优先录取珠海高新区户籍的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民工子女等特殊群体儿童。
2. 公平竞争原则:公办幼儿园招生以择优录取、多元发展为原则,重视儿童的个性化需求及特长,不以家长的职业、地域等因素作为录取标准。
3. 免试入学:对于符合招生条件的儿童,不进行任何形式的面试或考试,确保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
4. 入园费用:根据珠海高新区教育局的规定,公办幼儿园统一收取入园费用,确保费用的透明和公开。
五、落实监督
珠海高新区教育局将通过定期检查、抽查等方式,对各幼儿园的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合法性。
六、衔接保障
珠海高新区教育局将与相关部门积极合作,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确保招生工作的衔接和顺畅,为广大儿童提供良好的入学环境和教育资源。
以上为2020年珠海高新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如有变动,以珠海高新区教育局的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