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认定时间和地点具体的认定时间和地点将在后续公告中发布,请关注玄武区教育局的官方网站或媒体公告。
2021年南京玄武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国家教育部的相关政策要求,现公布2021年南京玄武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情况如下:
一、认定对象
1. 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对象: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或师范类专科学校幼教专业学历,或者通过成人教育自学考试获得幼教专业学历证书的人员。
2. 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对象: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与教学科目相关的高级职称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
1. 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具备合法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符合国家有关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
2. 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具备合法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并且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三、认定程序
1. 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程序:申请人需准备以下材料提交给所在幼儿园所属区教育局进行审核: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后从事幼教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
2. 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程序:申请人需在国家教育部指定的时间内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后可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四、认定时间和地点
具体的认定时间和地点将在后续公告中发布,请关注玄武区教育局的官方网站或媒体公告。
五、联系方式
如对以上信息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联系玄武区教育局相关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XXXX-XXXXXXX
邮箱:XXXXX@xxxxx.com
特此公告。
玄武区教育局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