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是《关于办理“两高”刑事案件中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刑事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办理“两高”刑事案件中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刑事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两高司法解释”),该解释规定了以下主要内容:
1. 罪名确认:解释对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罪名确认标准,包括何为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等。
2. 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员范围:解释规定了在“两高”刑事案件中,哪些人员可以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承担刑事责任的对象,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等。
3. 确认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构成:解释明确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包括相应的主观和客观要件,如通过侵占财物或者索贿等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等。
4. 鉴定涉案金额:解释对于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案件中涉案金额的鉴定进行了规定,用以确定犯罪的严重性以及相关法律制裁的幅度。
5. 刑罚量刑标准:解释规定了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提供了相应的量刑标准,包括考虑犯罪情节、涉案金额大小、社会影响等因素进行量刑的依据。
6. 缉捕、取保候审、逮捕、羁押等措施:解释对于“两高”刑事案件中的缉捕、取保候审、逮捕、羁押等措施的适用条件、程序等进行了规定,以保障案件的正常办理。
以上是《关于办理“两高”刑事案件中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刑事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