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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由哪些构成?

时间:2023-08-18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财税服务 文档下载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般由三个主要构成要素组成,包括:过失行为、危险方法和危害公共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种类很多,比如违反交通规则引发交通事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火灾等。以上构成要素是一般的描述,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构成要素应参考相关法律法规。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般由三个主要构成要素组成,包括:过失行为、危险方法和危害公共安全。

1. 过失行为:指犯罪人对危险的发生有过失行为,即因犯罪人对自己行为引发的可能危险情况没有具备足够的预见和警惕,从而导致公共安全发生危险。过失行为可以是犯罪人的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

2. 危险方法:指犯罪人采取的方法会对公共安全产生危险。危险方法可以是具体的行为方式、操作步骤、工具设备等,其本身具有对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危害的特征。

3. 危害公共安全:指犯罪人的过失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了公共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种类很多,比如违反交通规则引发交通事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火灾等。

以上构成要素是一般的描述,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构成要素应参考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