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中止审理是指在一定情况下,法院暂时停止进行审理的行为。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案件能够在合适的时机、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审理。
民事案件中止审理是指在一定情况下,法院暂时停止进行审理的行为。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
1. 诉讼中当事人一方死亡:当诉讼当事人一方死亡时,案件会中止审理,待死者的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接替其地位后,可以继续审理。
2. 诉讼请求专属于行政机关处理:例如,一些行政争议案件,涉及到行政机关的专属权限,法院会将案件中止审理,要求当事人先向行政机关提起行政申诉或行政复议。
3. 诉讼请求依法应由仲裁解决:当合同中有仲裁条款,或当事人双方协议将争议交由仲裁解决时,法院会中止审理,要求当事人先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4. 诉讼中当事人一方失踪:当诉讼当事人一方失踪时,法院可以中止审理,待其被找到或宣告失踪后,再决定是否继续审理。
5. 诉讼中当事人一方无诉行为能力或限制诉行为能力:当诉讼当事人一方无诉行为能力(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或限制诉行为能力(如被宣告破产)时,法院会中止审理,待其恢复诉行为能力后,再决定是否继续审理。
6. 诉讼中涉及的事实需要重新调查:当诉讼中的事实核查存在疑点,需要重新调查时,法院可以中止审理,以进行补充证据或重新询问相关当事人等。
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案件能够在合适的时机、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