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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中止审理(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情形)

时间:2023-08-19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财税服务 文档下载

民事案件中止审理是指在一定情况下,法院暂时停止进行审理的行为。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案件能够在合适的时机、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审理。

民事案件中止审理是指在一定情况下,法院暂时停止进行审理的行为。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

1. 诉讼中当事人一方死亡:当诉讼当事人一方死亡时,案件会中止审理,待死者的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接替其地位后,可以继续审理。

2. 诉讼请求专属于行政机关处理:例如,一些行政争议案件,涉及到行政机关的专属权限,法院会将案件中止审理,要求当事人先向行政机关提起行政申诉或行政复议。

3. 诉讼请求依法应由仲裁解决:当合同中有仲裁条款,或当事人双方协议将争议交由仲裁解决时,法院会中止审理,要求当事人先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4. 诉讼中当事人一方失踪:当诉讼当事人一方失踪时,法院可以中止审理,待其被找到或宣告失踪后,再决定是否继续审理。

5. 诉讼中当事人一方无诉行为能力或限制诉行为能力:当诉讼当事人一方无诉行为能力(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或限制诉行为能力(如被宣告破产)时,法院会中止审理,待其恢复诉行为能力后,再决定是否继续审理。

6. 诉讼中涉及的事实需要重新调查:当诉讼中的事实核查存在疑点,需要重新调查时,法院可以中止审理,以进行补充证据或重新询问相关当事人等。

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案件能够在合适的时机、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