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只有符合上述要素的行为才构成盗窃国家机关公文罪。具体的刑罚则根据盗窃的性质、数量、影响等因素综合确定。
根据《盗窃公文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第265号),盗窃国家机关公文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一、盗窃行为要素:指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文或者其他国家机关重要文件、资料的行为。
二、公文或者其他国家机关重要文件、资料的认定标准:公文是指国家机关制作、保存、收受的具有行政、执法,以及其他法定功能的书面文书、通知、公告、审批文件等;国家机关重要文件、资料是指对国家安全、利益、秘密、机密有重大影响的文件、资料。
三、构成盗窃国家机关公文罪的数额标准:盗窃公文或者其他国家机关重要文件、资料的数量、金额达到上万元或者其他情形引起国家机关重大损失的。
四、主观方面:盗窃公文或者其他国家机关重要文件、资料的行为要有明确的故意,即被告人明知盗窃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有意实施盗窃行为。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只有符合上述要素的行为才构成盗窃国家机关公文罪。具体的刑罚则根据盗窃的性质、数量、影响等因素综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