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徇私舞弊:利用职务之便,从事与动植物检疫有关的任何非法活动,以谋取私利,例如收受贿赂、受贿、受红包、敲诈勒索等行为。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4大方面包括:
1. 非法贩卖动植物:对检疫法规定的动植物进行非法买卖和交易,违反法定程序和规定出售或购买动植物,包括偷运、偷渡、非法销售、走私等行为。
2. 虚假交易记录:在动植物检疫过程中,制造虚假的交易记录,伪造或篡改检疫文件和证明,以掩盖实际情况,使动植物能够非法通过检疫。
3. 徇私舞弊:利用职务之便,从事与动植物检疫有关的任何非法活动,以谋取私利,例如收受贿赂、受贿、受红包、敲诈勒索等行为。
4. 违规操作:在动植物检疫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如擅自开放检疫封禁区域、使用过期、伪劣的检疫药剂、违规批准或放行动植物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