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转让或许可:商标权人可以选择将商标转让或许可给商号权人,共同使用商号或商标,并以合同形式明确双方权益及义务,避免冲突的发生。
商标权和商号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有以下主要差别体现:
1. 定位不同:商标权是指对于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的商标的专有权;商号权是指对于用于区分商号的专有权。
2. 保护范围不同: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包括商品或服务的商标使用权,可以禁止他人在同类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商号权的保护范围只限于商号,不包括商品或服务的使用权。
3. 需要注册与否:商标权需通过商标注册程序获得,未注册的商标享有一定的法律保护;商号权则不需要注册,根据使用商号的先后,可以直接享有法律保护。
4. 权利性质不同:商标权是一种个人、独有的权利,可以进行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商号权则具有共有性质,即处于相同行业具有同样商号的经营者享有一定的共同商号权。
商标权与商号权之间可能会存在法律冲突,如以下情况:
1. 商标与商号一致:如果商标与商号在同一行业使用且具有相同或相似的特征,可能引发法律冲突。
2. 优先使用权:在商标注册的先后顺序中,如果商标权人先于商号权人使用并注册商标,商标权人可以主张优先使用权,商号权人可能需要停止使用商号。
解决商标权与商号权的法律冲突常见方法包括:
1. 协商解决:当商标权与商号权发生冲突时,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商号权人停止使用商号或对商号进行修改避免与商标产生冲突。
2. 依法解决:商标法对商标权的保护进行了明确规定,商标权人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提起诉讼,要求商号权人停止使用商号或对商标进行修改,以维护自己的商标权。
3. 转让或许可:商标权人可以选择将商标转让或许可给商号权人,共同使用商号或商标,并以合同形式明确双方权益及义务,避免冲突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