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对于逃税犯来说,他们通常逃税的目的是为了获得经济利益,并在其居住地进行相关的行为。因此,被告人的住所地的法院通常也具有管辖权。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是逃税罪立案管辖的一般原则,实际的管辖问题还需要具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进行判断。
逃税罪的管辖主要依据如下:
1. 犯罪行为发生地的管辖: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逃税犯罪行为发生在某一特定地点,该地点的法院一般有管辖权。如果逃税行为在多个地点同时发生,那么可以选择其中一个地点的法院来进行立案管辖。
2. 被告人住所地的管辖:逃税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是指故意逃避缴纳税款的故意。因此,对于逃税犯来说,他们通常逃税的目的是为了获得经济利益,并在其居住地进行相关的行为。因此,被告人的住所地的法院通常也具有管辖权。
3. 罪行影响地的管辖:逃税犯罪的结果是造成国家财政损失,因此,对于犯罪影响地点,通常应由该地点的法院进行管辖。
4. 特别管辖:对于严重的大规模逃税行为,可能涉及到跨越多个地区并且对国家的财政损失较大,这时可以由中央专属管辖机关来立案审理,例如特别重大案件可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由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管辖。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是逃税罪立案管辖的一般原则,实际的管辖问题还需要具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