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财税服务

最高法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相关司法解释具体有哪些内容

时间:2023-08-21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财税服务 文档下载

请注意,以上仅为部分内容,具体解释请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其中包括了关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相关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1. 对于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国有公司等国家授权的宪法、法律、法规授予职能的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受贿行为,应当依法认定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2.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对象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包括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人员等。

3. 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为中的财物,包括直接或者间接的财物,以及其他非物质利益,如宴请、旅游、购物、赠送礼品等。

4.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量刑标准主要包括受贿数额、受贿次数、犯罪情节、犯罪手段等因素,同时考虑情节严重程度和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

5. 违反国家工作人员行为规范,非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职务行为纪律,接收工作职责范围内的财物或者为他人谋取利益行为,依据情节轻重,可以视为受贿罪情节轻微、主观恶劣,最高法院可以酌情减轻处罚。

请注意,以上仅为部分内容,具体解释请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