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财税服务

诈骗犯罪有既遂也有未遂,认定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3-08-22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财税服务 文档下载

此时,如果未完成预定的犯罪计划或受到意外情况的影响导致诈骗行为未能完全实施,但犯罪行为已经足够构成犯罪,同样可认定为犯罪的既遂。总之,诈骗犯罪的既遂与未遂的认定标准主要由犯罪的实施程度、犯罪结果实现与否以及被告人的行为意愿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定。

认定诈骗犯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完成犯:当犯罪主体成功地通过欺骗或其他手段,获得了非法的财物或利益,并达成了犯罪的预定目的,即视为犯罪的既遂。

2. 手段完备:被告人为实施诈骗行为的各项手段已经准备完备,并且已经开始针对被害人进行了一系列欺骗行为,表明其有明确的犯罪目的。此时,如果未完成预定的犯罪计划或受到意外情况的影响导致诈骗行为未能完全实施,但犯罪行为已经足够构成犯罪,同样可认定为犯罪的既遂。

3. 退出有限:在诈骗行为开始之后,被告人可以在自己的意愿下,自行放弃实施犯罪,或者通过某种方式终止了犯罪行为,并且这种退出是有限和可信的,即确实没有危害致命要素。如果被告人在行为未实施到足够程度或未产生犯罪结果之前主动停止了犯罪行为,可认定为犯罪的未遂。

总之,诈骗犯罪的既遂与未遂的认定标准主要由犯罪的实施程度、犯罪结果实现与否以及被告人的行为意愿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