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2条的规定,伪造、出售伪造的发票罪是指伪造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开具的发票,或者出售伪造的发票,情节严重的行为。数额较大是指伪造的发票金额在50000元以上,伪造发票数量在100张以上。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故意销售给他人作为偷税、逃税依据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1条的规定,还可以追究其偷税、逃税的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2条的规定,伪造、出售伪造的发票罪是指伪造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开具的发票,或者出售伪造的发票,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情节的不同,分为三个不同程度的罪名,即普通情节、较重情节和严重情节。
1. 普通情节:伪造、出售伪造的发票数额较大或者销售的伪造发票数量较多,情节较为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较大是指伪造的发票金额在50000元以上,伪造发票数量在100张以上。
2. 较重情节:伪造、出售伪造的发票数额巨大或者故意销售给他人作为偷税、逃税依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是指伪造的发票金额在100万元以上。
3. 严重情节:伪造、出售伪造的发票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受到重大损害,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是指伪造的发票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故意销售给他人作为偷税、逃税依据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1条的规定,还可以追究其偷税、逃税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