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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犯罪名的主要概念

时间:2023-08-23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财税服务 文档下载

这包括刻意破坏、撞击、破坏、塌陷等行为,致使交通设施无法正常使用或导致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这些设施是维护交通秩序和保障交通安全的基础设施。例如,在中国刑法中,对交通设施的过失损坏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等犯罪名。具体罪名和刑罚,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具体情况而定。

构成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犯罪名的主要概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过失:指犯罪行为人由于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交通设施损坏。过失是相对于故意而言的,即行为人并没有故意要破坏交通设施,但由于疏忽或不小心导致了设施的损坏。

2. 损坏:指犯罪行为人对交通设施进行破坏、毁坏或损害的行为。这包括刻意破坏、撞击、破坏、塌陷等行为,致使交通设施无法正常使用或导致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

3. 交通设施:指与交通运输有关的设施,包括公路、桥梁、隧道、铁路、港口、机场、道路标志、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线等。这些设施是维护交通秩序和保障交通安全的基础设施。

4. 犯罪名:指根据刑法或其他相关立法规定,明确规定的对交通设施过失损坏行为所规定的罪名。例如,在中国刑法中,对交通设施的过失损坏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等犯罪名。具体罪名和刑罚,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