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的最新处罚标准会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在中国大陆,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使易燃易爆物品、管道、设备、装置及其它防护措施等物品,数额较大或者后果严重,情节恶劣的行为。请注意,具体的处罚标准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而有所变化。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的最新处罚标准会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在中国大陆,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使易燃易爆物品、管道、设备、装置及其它防护措施等物品,数额较大或者后果严重,情节恶劣的行为。最新的处罚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如下:
- 情节轻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
请注意,具体的处罚标准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而有所变化。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请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或者相关法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