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以非法手段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他人,并以低价进行交易的行为。通过非法低价出让,行为人获得贿赂、私分土地收益等非法所得。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其目的是保护国有土地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财产和公共利益的安全。根据刑法规定,犯此罪将面临相应的刑事责任,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刑罚。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以非法手段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他人,并以低价进行交易的行为。其罪名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主体:罪名适用对象为国家工作人员、国有土地管理部门、拍卖评估机构等具有国家工作职能的单位的工作人员。
2. 行为:主要包括以下行为:以贿赂、滥用职权等非法手段,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他人;故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低于市场价格出让给他人。
3. 目的:行为人的目的是获取非法利益。通过非法低价出让,行为人获得贿赂、私分土地收益等非法所得。
4. 结果: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导致国家财产和国家利益受损,造成不正当的财富集中,损害了国家和公众的利益。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其目的是保护国有土地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财产和公共利益的安全。根据刑法规定,犯此罪将面临相应的刑事责任,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