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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里拘传之前是一定先要传唤吗

时间:2023-08-25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财税服务 文档下载

在刑事诉讼中,拘传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传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一种方式。具体来说,刑事诉讼中的传唤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以书面形式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询问或侦查、审判等活动。传唤通知应当明确要求被传唤人应到何地、何时到案,并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如有必要,还可以指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传唤。

在刑事诉讼中,拘传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传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一种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拘传之前一般是需要先进行传唤的。

具体来说,刑事诉讼中的传唤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以书面形式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询问或侦查、审判等活动。传唤通知应当明确要求被传唤人应到何地、何时到案,并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如有必要,还可以指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传唤。

在传唤之后,被传唤人如果没有按照通知要求到案,或者无正当理由不接受询问、侦查或审判,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拘传等强制措施将其带到案件相关机关。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定情况下,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有逃跑的危险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下,可以先采取拘留措施,并在拘留期限届满前进行传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