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人事代表大会的规定,江苏事业单位的病假规定如下:1.病假天数:员工年度病假累计原则上不超过30天。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人事代表大会的规定,江苏事业单位的病假规定如下:
1. 病假天数:员工年度病假累计原则上不超过30天。
2. 病假证明:请假期间连续患病者应提供出院证或诊断证明,不连续患病者应提供门诊诊断证明。
3. 请假手续:员工因病需请假时,应当提前向上级部门提出请假申请,事由说明应当真实、合理、明确。
4. 病假工资:员工在病假期间享受正常工资待遇,即按照其职务岗位等级所确定的岗位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病假规定可能会因事业单位的不同而有所变化,个别单位也可能有更为严格的病假规定。因此,最好还是咨询所在事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病假规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