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被告人受贿罪事实中,被告人所收受的财物、不正当利益应当来源于贿赂行为。即被告人明知或者应知受贿行为的违法性,仍然故意实施受贿行为。根据以上规定,当单位工作人员存在以上四个主要要素,并且被依法认定为受贿犯罪的,公安机关可以立案追诉单位受贿犯罪。具体的立案标准和追诉要求可能会因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法律法规。
单位受贿犯罪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索取、非法收受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行为,以谋取或者在业务办理过程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第163条的规定,单位受贿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应当有受贿行为。即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存在索取、非法收受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应当有给予贿赂的主体。即被告人受贿罪事实中,被告人所收受的财物、不正当利益应当来源于贿赂行为。
3.应当存在违法所得。被告人的受贿行为应当获得了非法的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4.应当具有明显的违法主观故意。即被告人明知或者应知受贿行为的违法性,仍然故意实施受贿行为。
根据以上规定,当单位工作人员存在以上四个主要要素,并且被依法认定为受贿犯罪的,公安机关可以立案追诉单位受贿犯罪。具体的立案标准和追诉要求可能会因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