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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犯罪解释主要规定有哪些

时间:2023-08-27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财税服务 文档下载

这指的是与中介机构有直接关联并参与犯罪行为的公司、政府机构等。以上是关于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犯罪的主要规定。使用童工进行危重劳动是一种严重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对童工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社会对此类犯罪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将依法追究犯罪者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使用童工进行危重劳动属于犯罪行为,主要规定包括:

1. 使用童工进行危重劳动罪: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有毒有害物质接触、井下工作、高空作业、高压作业、锅炉作业、火炉作业、电焊作业、爆破作业等危重劳动,或者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重劳动的,属于犯罪行为。犯罪者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2. 犯罪中介罪:为了从事危重劳动的使用童工提供便利条件的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也属于犯罪。这包括招工单位、劳动力市场、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等。

3. 负有直接责任的机构罪:犯罪中介罪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犯罪的中介人的,还可以以负有直接责任的机构罪进行追究。这指的是与中介机构有直接关联并参与犯罪行为的公司、政府机构等。

以上是关于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犯罪的主要规定。使用童工进行危重劳动是一种严重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对童工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社会对此类犯罪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将依法追究犯罪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