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非法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出让的行为。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量刑幅度根据具体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定。
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非法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出让的行为。具体的量刑幅度如下:
情节严重的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即情节特别严重、损害特别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可处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一般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不处罚金。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量刑幅度根据具体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定。一般情况下,根据刑法的最低量刑规定,该罪行处罚的最低刑期是三年有期徒刑。而对于情节特别严重、损害特别严重的,最高刑期可达二十年有期徒刑。此外,根据情节不同,还可以并处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实际的刑罚判决结果可能会受到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案件的具体事实以及法院的裁量等因素的影响。因此,以上仅为一般情况下的量刑幅度,并非针对具体情况的准确判定。具体的刑期和罚金数额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和判决依据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