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故意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的行为,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过失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的行为,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对于行政干部和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明知或应知是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故意制售伪劣商品,但没有采取防范措施,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对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相关司法规定主要包括以下重要内容:
1. 刑法规定了伪劣商品的概念,并明确了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的行为构成犯罪。伪劣商品是指生产、销售的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业界标准,可能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的商品。
2. 刑法规定了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的主体罪责任。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故意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的行为,即明知商品质量不合格但故意放任销售;二是过失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的行为,即明知商品质量有可能不合格但没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3. 刑法规定了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的法律后果。根据犯罪的性质,主要包括刑事处罚和民事责任。对于故意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的行为,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过失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的行为,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4. 刑法规定了追究行政干部和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刑事责任的特别规定。对于行政干部和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明知或应知是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故意制售伪劣商品,但没有采取防范措施,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总的来说,刑法对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司法规定主要目的是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加大对制售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促进市场秩序的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