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指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传播淫秽物品案件是指涉及传播或销售淫秽物品行为的刑事案件。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司法规定可能还会因地区和案件的具体情形而有所不同,以上仅为一般性的介绍。
两高指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传播淫秽物品案件是指涉及传播或销售淫秽物品行为的刑事案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传播淫秽物品案件的司法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可能涉及到刑法第三百二十三条之罪,即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另外,如果行为涉及到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信息网络传播淫秽物品,可能构成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之罪,即为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设备等方式,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 刑事责任追究: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对为互联网提供传输、接收、存储等服务,范围涉及广泛,并存在明显过错的责任主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提供互联网服务的经营者要对其提供的服务承担法律责任,对于涉及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要积极采取措施,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否则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3. 刑事证据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刑事案件中淫秽物品的证据应当保全,如存储介质、传输记录、传输路由等应当予以查封、扣押并作出鉴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司法规定可能还会因地区和案件的具体情形而有所不同,以上仅为一般性的介绍。具体判断和应对,请咨询专业人士或法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