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财税服务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相关解释规定内容都有哪些

时间:2023-08-29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财税服务 文档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非法低价出让或者非法低价转让,数额较大或者对土地资源的破坏严重情节的行为。根据实际情况,上述解释规定内容可能会有一定的细微差别和调整。因此,具体的解释以实际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非法低价出让或者非法低价转让,数额较大或者对土地资源的破坏严重情节的行为。具体的解释规定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出让行为: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售给不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

2. 低价出让:指出售土地使用权所收取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者法定价格。

3. 非法出让:指违反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出让行为。

4. 数额较大:指出售土地使用权所得的款项达到法定标准或者一定数额以上的情况。

5. 破坏严重情节:指出售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生态环境的保护等方面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根据实际情况,上述解释规定内容可能会有一定的细微差别和调整。因此,具体的解释以实际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