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上标准,公安机关在调查和追诉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时会考虑行为人的违法行为的性质、方式、后果等因素,进行刑事追究。同时,需要依法收集证据,确保定罪量刑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是指动植物检疫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私自违反有关检疫法规、规章,或者为谋取个人利益或者他人提供利益,不履行、不当履行检疫职责,致使动植物和动植物产品传播国内外的动植物疫病、害虫种子等,后果严重的行为。
公安追诉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违反检疫法规、规章: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动植物检疫的法律法规、规章,比如违反动植物检疫法、种子法等,或者违反相关行政规章、部门规定。
2.有违规行为:行为人在实施动植物检疫工作中存在不当行为或违反规定的行为,例如私自放行未通过检疫的动植物或动植物产品,违规销毁、处理或出售携带病虫种子的动植物等。
3.为谋取个人利益或他人提供利益:行为人的行为是为了谋取个人利益或者为他人提供利益,可能包括经济利益或其他非法利益。
4.后果严重: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导致的后果严重,即使没有造成重大疫情的发生,但仍然对公共安全、环境安全等造成了重大威胁或影响。
根据以上标准,公安机关在调查和追诉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时会考虑行为人的违法行为的性质、方式、后果等因素,进行刑事追究。同时,需要依法收集证据,确保定罪量刑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