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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权、发行权的差别到底有几种体现

时间:2023-08-30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财税服务 文档下载

发表权和发行权是著作权法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在权利主体、方式和对象等方面存在差别体现如下:1.权利主体:发表权通常归属于著作权人,即作者或其继承人,他们有权决定是否将作品公开发布给他人。而发行权通常属于著作权人或者其授权的出版者,他们有权决定将作品制成具体的载体进行销售或分发。

发表权和发行权是著作权法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在权利主体、方式和对象等方面存在差别体现如下:

1. 权利主体:发表权通常归属于著作权人,即作者或其继承人,他们有权决定是否将作品公开发布给他人。而发行权通常属于著作权人或者其授权的出版者,他们有权决定将作品制成具体的载体进行销售或分发。

2. 方式:发表权是指著作权人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可以通过网络、媒体、展览、演出等方式进行发表。发行权是指著作权人或出版者将作品制成具体的载体,如书籍、影像制品、音频制品等进行销售或分发。

3. 对象:发表权可以包括作品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在时间上可以是同时发表或者逐步地发表。发行权则通常指的是对整个作品在特定载体上的制作、销售或者分发。

需要注意的是,发表权和发行权在实际应用中并不是完全互斥的关系,有些情况下它们可以重叠,例如作者自己将作品发表到网络上,同时也可以授权出版商将作品制成书籍进行发行。同时,这两种权利的行使也可能需要获得他人的许可或经过合理的合同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