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被执行人未按照行政行为或法律规定履行义务:被执行人未按照行政行为或法律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例如未履行缴费、未办理手续等。
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具有执行的行政强制权力:行政机关必须是具有行政强制权力的机关,且该行政强制权力必须与所要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相符。
2.被执行人具备执行的义务:被执行人必须具备执行的义务,即被执行的行政行为已经生效,被执行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或履行相应的行政义务。
3.被执行人未按照行政行为或法律规定履行义务:被执行人未按照行政行为或法律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例如未履行缴费、未办理手续等。
4.经过催告、限期限定或通知等形式督促未果:行政机关在适当情况下,必须对被执行人进行催告、限期限定或通知等形式的督促,被执行人在催告、限期限定或通知等期限内仍未履行义务。
5.执行措施符合法律规定:行政机关提出的强制执行措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执行。
这些条件的具体执行要求可能根据不同的行政法规和行政程序法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研究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