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是最高法关于传播淫秽物品犯罪的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具体的规定可能会因时代和实践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和完善。
最高法关于传播淫秽物品犯罪的司法解释规定了以下内容:
1. 定义:解释对传播淫秽物品的定义,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书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传播等。
2. 罪名认定:明确了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犯罪,如大量贩卖淫秽物品、以牟利为目的制作淫秽物品等。
3. 量刑标准:规定了传播淫秽物品犯罪的量刑标准,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和社会危害程度进行划分,包括罚金、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
4. 故意辩护情节:解释说明了故意辩护淫秽物品犯罪的认定标准和应当适用的刑罚。
5. 配套措施:规定了对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作出社会治安管理处罚的措施。
以上是最高法关于传播淫秽物品犯罪的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具体的规定可能会因时代和实践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