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财税服务

发明与实用新型具体有哪些差别(发明与实用新型具体有哪些差别呢)

时间:2023-09-01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财税服务 文档下载

4.申请审查流程差异:发明专利的审查过程更为复杂、时间周期较长,需要通过审查、实质审查等环节;而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过程相对简单且审查周期较短。

发明与实用新型是两种不同的专利类型。

1. 法律定义差异:发明指的是对于产品或者制造过程在技术上的新的技术方案;而实用新型是指对于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组织上有所改进的,所以它不能以其所利用的新技术方案的创造性来评定。

2. 创新程度差异:发明要求具有创造性,即该技术方案在其所属技术领域是新的且有实质性进步;而实用新型则只要求具有新颖性和实用性,创新程度较发明要求低。

3. 可保护范围差异:发明专利在保护范围内具有较大程度的保护,能够阻止他人在技术方案上的实施;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较窄,主要是针对其特定的形状、结构或者组织的实质性改进进行保护。

4. 申请审查流程差异:发明专利的审查过程更为复杂、时间周期较长,需要通过审查、实质审查等环节;而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过程相对简单且审查周期较短。

5. 保护期限差异: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上述差异还因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专利法规而有所不同,以上差异通常指的是在中国的专利法框架下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