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因过失造成疫情扩散蔓延,视情节严重程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传染病防治失职犯罪的司法解释主要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以下是相关规定的概要:
1.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1年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侵犯传染病防治失职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包含了以下规定:
- 对于未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造成人员伤亡的,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或故意伤害罪。
- 在防治传染病工作中,因过失造成大面积传染、影响恶劣甚至造成死亡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在发生突发传染病事件后间接导致传染病扩散蔓延,虽未直接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但在应当报告、报警、采取措施等方面失职的,可构成玩忽职守罪。
2.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发布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失职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包含了以下规定:
- 对于未履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职责造成人员感染或死亡的,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或故意伤害罪。
-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因过失造成疫情扩散蔓延,视情节严重程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对于有关部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渎职等行为,导致疫情严重扩散,可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法律解释可能会因地区和特殊情况而有所不同,以上仅为一般性规定的概要,具体情况还需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