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如下:1.定义: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将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16周岁至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封闭、高空、有毒有害和其他可能导致他人死亡、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劳动。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些仅是对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相关解释和规定,具体刑罚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判。
"两高"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他们发布的《关于依法办理危重劳动违法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有关于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相关解释和规定。具体如下:
1. 定义: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将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16周岁至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封闭、高空、有毒有害和其他可能导致他人死亡、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劳动。
2. 条件:构成本罪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 雇佣未成年工或童工;
b. 雇佣行为目的是为了直接或间接获取经济利益;
c. 将未成年工或童工从事危重劳动。
3. 定罪标准:根据犯罪情节轻重,该罪划分为三个等级:
a. 情节严重:使用虐待手段、劳动强迫手段或者其他严重手段进行雇佣,或导致未成年人死亡、重伤或其他严重后果;
b. 情节较重: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进行雇佣,并造成未成年人轻伤、轻伤或造成其他后果;
c. 情节一般:不满足严重或较重情节的,仍然构成本罪。
4. 刑罚:对于犯罪人员,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法院可以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可以判处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些仅是对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相关解释和规定,具体刑罚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