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疫情防控期间,疾病防控机构、卫生行政部门、疫情上报单位等单位或个人明知有传染病疫情危害,而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或隐瞒、谎报疫情等不履行职责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刑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具体的判刑情况会因具体案情而有所不同。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疫情防控期间,疾病防控机构、卫生行政部门、疫情上报单位等单位或个人明知有传染病疫情危害,而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或隐瞒、谎报疫情等不履行职责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成立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犯罪行为,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判处以下刑罚:
1. 轻微情节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较重情节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极重情节的,可处七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 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刑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具体的判刑情况会因具体案情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