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未经许可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制作、销售、使用或提供血液制品,以及因非法制作血液制品导致严重后果的犯罪行为。非法销售指未经批准或未经卫生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从事血液制品的销售行为。严重后果一般指对人身体健康或生命造成的重大伤害,例如严重危及生命或导致残疾的后果。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未经许可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制作、销售、使用或提供血液制品,以及因非法制作血液制品导致严重后果的犯罪行为。
构成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要件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 制作、销售、使用或提供血液制品的行为:构成该罪的首要要件是实施非法制作、销售、使用或提供血液制品的行为。非法制作包括未经卫生主管部门许可或违反卫生许可的情况下,从事对人体有危害的血液生物制品的制作。非法销售指未经批准或未经卫生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从事血液制品的销售行为。非法使用指未经医生指示或违反医疗规范的情况下,个人擅自使用血液制品。非法提供指未经卫生主管部门许可或违反许可条件的情况下,向他人提供血液制品。
2. 导致严重后果:构成该罪还要求因非法制作血液制品导致了严重后果。严重后果一般指对人身体健康或生命造成的重大伤害,例如严重危及生命或导致残疾的后果。
如果上述两个要件都符合,就可以构成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对于该罪行的刑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