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以非法获取、窃取、伪造、变造、买卖、出租、提供信用卡信息或者信用卡交易数据等方式,妨害信用卡管理秩序,严重扰乱信用卡市场秩序,侵害信用卡持卡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当上述主观要素和客观要素都具备时,犯罪行为即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犯罪形式较多,如信用卡盗刷、信用卡信息窃取、信用卡信息出售等。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以非法获取、窃取、伪造、变造、买卖、出租、提供信用卡信息或者信用卡交易数据等方式,妨害信用卡管理秩序,严重扰乱信用卡市场秩序,侵害信用卡持卡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犯罪构成包括以下几个要素:
1. 主观要素:犯罪主体故意实施犯罪行为,即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仍然故意进行。
2.客观要素:
(1) 非法获取、窃取、伪造、变造、买卖、出租、提供信用卡信息或者信用卡交易数据等一种或多种行为;
(2) 导致信用卡管理秩序受到严重扰乱;
(3) 侵害信用卡持卡人合法权益。
当上述主观要素和客观要素都具备时,犯罪行为即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犯罪形式较多,如信用卡盗刷、信用卡信息窃取、信用卡信息出售等。根据具体行为情节的不同,可以分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