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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四要素

时间:2023-09-02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财税服务 文档下载

这意味着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是非法的,即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程序。国家对土地实行所有权制度,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国家授予土地使用者的特定权益。综上所述,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素包括主观方面的犯罪主观故意和客观方面的串通勾结及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以及客体方面涉及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结果方面涉及到的非法牟利。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人员,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串通勾结、互相串通或者与其他人串通勾结等方式,非法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该罪的构成要素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主观方面的构成要素:

主观方面的构成要素包括犯罪人员具有故意和串通的主观故意动机。犯罪人员必须是故意串通、勾结以非法牟利为目的转让土地使用权,即具有明确的犯罪故意。

2.客观方面的构成要素:

客观方面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首先,犯罪人员必须通过串通、勾结等方式,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共同合谋以达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目的。

其次,犯罪人员必须进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即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给他人。这意味着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是非法的,即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程序。

3.客体方面的构成要素:

该罪的客体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国家对土地实行所有权制度,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国家授予土地使用者的特定权益。非法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国有土地使用权。

4.结果方面的构成要素:

结果方面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非法牟利。犯罪人员必须通过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获得非法的经济利益。

综上所述,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素包括主观方面的犯罪主观故意和客观方面的串通勾结及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以及客体方面涉及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结果方面涉及到的非法牟利。这四个要素共同构成了该罪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