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时效性:出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与购买时间间隔较近,通常情况下,出售的发票应当与购买发票的时间间隔不超过三个月。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非法出售国家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01 条之规定,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在受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考虑以下标准:
1. 出售对象:被出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属于真实发生的交易,即出售对象是否存在事实依据。
2. 数量和金额:出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和金额是否显著超过一般人的交易水平,是否具有明显异常性。
3. 时效性:出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与购买时间间隔较近,通常情况下,出售的发票应当与购买发票的时间间隔不超过三个月。
4. 目的和动机: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目的是否为牟取利益,在案件调查中会考虑买卖双方的关系和涉及利益的大小。
5. 证据:对于涉及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案件,公安机关会收集和分析相关证据,包括购买和出售的文件、交易记录、监控录像等。
公安机关在立案时会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判断是否应当立案,并进一步展开调查工作。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般情况下的公安立案标准,实际处理中还会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