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自行回避的情形,具体情况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判断。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自行回避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个人利益关系:当行使职务可能涉及自身利益、直接或间接收益的情况下,应当自行回避。
2.与当事人或代理人有关联:当行使职权的人与当事人或代理人有亲属关系、财务关系、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情况下,应当自行回避。
3.与案件有特殊关系:当行使职权的人与案件相关的过去或现在存在特殊关系,如个人感情等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情况下,应当自行回避。
4.曾担任过当事人的辩护人或代理人:当行使职权的人曾经担任过当事人的辩护人或代理人,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情况下,应当自行回避。
5.曾参与过相关决定的制定或者审议:当行使职权的人曾参与过相关决定的制定或者审议,并且在制定或审议过程中发表意见、提出建议或其他形式影响相关决定的情况下,应当自行回避。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自行回避的情形,具体情况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