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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盗伐林木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怎么样规定

时间:2023-08-14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财税服务 文档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对大规模盗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的森林、林木的行为,或者盗伐、毁坏国有林地、林木,价值较大的私有林地、林木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行为人造成较大损失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总体上来说,对于大规模盗伐林木的立案追诉标准并没有具体的数量或价值等硬性规定,而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最终由相关执法机关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裁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对大规模盗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的森林、林木的行为,或者盗伐、毁坏国有林地、林木,价值较大的私有林地、林木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行为人造成较大损失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谓大规模盗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的森林、林木,根据相关的林业法规,具体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但通常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盗伐或毁坏的林木数量:通常认为,一次盗伐或毁坏多棵林木的行为可能构成大规模盗伐、毁坏。

2. 盗伐或毁坏的森林面积:一次盗伐或毁坏大面积的森林属于大规模盗伐、毁坏。

3. 林木的价值:如果盗伐或毁坏的林木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可能构成大规模盗伐、毁坏。

除了以上标准外,还要考虑是否构成较大损失,即违法行为对林木资源、生态环境或社会经济产生了重要的损害或影响。

总体上来说,对于大规模盗伐林木的立案追诉标准并没有具体的数量或价值等硬性规定,而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最终由相关执法机关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