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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里面拘传以前是需要先传唤吗

时间:2023-08-14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财税服务 文档下载

在刑事诉讼中,拘传是指法院以强制手段传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他证人到庭应诉或提供证言的程序。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拘传是先传唤、再拘留的程序。因此,拘传通常是在无法通过传票传唤或存在奔逃风险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进行的。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先传唤,然后再根据传唤的情况决定是否采取拘留措施。

在刑事诉讼中,拘传是指法院以强制手段传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他证人到庭应诉或提供证言的程序。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拘传是先传唤、再拘留的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0条的规定,当刑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拘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证人:

1. 违反控告案件发回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规定的;

2. 有工作单位拒不送达传票或者手机已停机、不接听,通过公安机关民警到家属住所、工作地点、临时住所,以及统一编制的户籍、在逃抓捕等口头传唤已经尝试无效或者没有可能立即到达或者有丧失或者逃避法定惩罚的事实的;

3. 有可能奔逃或者丧失拟传唤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进行拘留的。

因此,拘传通常是在无法通过传票传唤或存在奔逃风险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进行的。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先传唤,然后再根据传唤的情况决定是否采取拘留措施。